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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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关于购买会计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16 17:36来源:昆台网]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单位会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昆明市台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会计服务,现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会计服务(目录代码B03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项目概况

2025年会计服务,包括辅助编制部门决算报表以及完善决算公开信息、辅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资产报表编制及管理工作、辅助完成会计报表编制工作、辅助完成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指导并辅助单位完善会计凭证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四、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2.8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购买事项属于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后服务期限为3年,我单位计划按年编制预算经费,分年续签合同并支付款项。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云南省会计条例》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咨询、办理会计业务的相关资质,有出具单位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等评价报告的能力和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我单位提供报表编制服务及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相关财务工作。

(二)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会计资料、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和进行保密,以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

(三)解释说明我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法规、政策等问题。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6月11日复函同意,公示时间为5日(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联系人:张老师 0871-68241852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