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和昆明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为市台联机关提供法制咨询和顾问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台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目录代码 B01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项目概况
对2024年的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涉及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事项,维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合法权益;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等。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购买事项属于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后服务期限为3年,我单位计划按年编制预算经费,分年续签合同并支付款项。
五、承接标准
执有律师许可证书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市台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9月27日复函同意,公示时间为5日(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联系人:张老师 0871-68241852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