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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是由昆明市台籍同胞、去台人员眷属和旅台回乡定居人员组成的爱国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各族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市台联坚决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政策主张,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以亲情乡情为纽带,广泛联系台湾岛内、港澳及海外台胞,在“联”字上下功夫,通过“联谊”,实现“联人、联心”,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实现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理论基础。采取领导宣讲、专家辅导、专题研学、网络推学等形式,立体式、多维度地组织干部职工、台胞台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组会学习8次,干部职工学习会4次,实现万名党员进党校全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上来。二是继续落实《市台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以机关、党支部、理事会、专联会、台胞台属服务站、工作基地和各县(市)区台联为单位,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和台胞台属不断增强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整合资源,强化对台联谊工作抓手。一是以强化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学习能力。继续落实《昆明市台胞台属学习制度》,在抓好市台联党员干部、理事、常务理事参与学习强国APP学习的同时,辐射带动各县(市)区台联、台胞台属服务站的积极参与学习。在建党节前夕,组织全市台胞台属举办“学习强国”知识竞赛,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良好氛围。二是以深入调研走访为抓手,推动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工作要求,制定《市台联关于开展“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的工作方案》,以“争当排头兵”大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大工作调研力度,领导班子带队赴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和工作基地调研,走访台商台企代表、重点服务对象和困难台胞台属,把基本情况摸清、把存在问题找准,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以交流研讨为抓手,拓展创新思维。召开2023年度工作务虚会、对台联谊工作研讨会、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工作研讨会等研讨会,引导机关干部、县(市)区台联、台胞台属和台商台企围绕创新性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主动思考,达到理清思路、统一认识和凝聚共识的目的,确保目标任务、工作主线和工作重点精准定位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召开市台联八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暨2023年对台联谊工作会议,印发《市台联党组2023年对台联谊工作指导意见》,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四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对台联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陆续修订完善和出台《市台联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关于“强组织、建网络、交朋友”夯实全市对台联谊工作基础的指导意见》等工作制度,推动了对台联谊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五是以宣传展示为抓手,营造舆论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台联谊工作的全方位宣传,开通视频号和抖音号,2023年发布微博信息24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38条、视频60个,借助“两微一端”,采用“图、文、剧”方式传播,最大限度提高对外展示和宣传对台联谊工作的效果。
3.突出品牌,强化对台联谊工作平台。一是创新“台商台企县区行”活动品牌,为产业“做媒”助力招商引资。开展“台商台企县区行”活动,通过对接台商台企投资需求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需求,组织30余家台商台企走进禄劝高原蔬菜种植基地、红旗山林下天麻种植基地、轿子山泉大学生返乡创业基地,晋宁区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鲁黑村乡村旅游项目等考察、商谈发展合作,让台商台企更加了解昆明建设“六个春城”的发展机遇。年内将再次组织台商台企赴高新区开展“台商台企县区行”活动。二是创新“两岸婚姻家庭走进昆明”活动品牌,架起昆台两地亲情桥。先后3次组织举办了“两岸婚姻家庭走近昆明做客碧鸡”“两岸婚姻家庭走近昆明做客南街”“两岸婚姻家庭走近昆明做客高新”活动,并与40余对两岸婚姻家庭建立密切联系,组织他们到百草村、芳草香林、凤家古镇、高新区产业园等地参观走访、座谈交流,逛老街、吃土菜、看发展,感受昆明“烟火气”,建立两岸同胞的昆明情谊。三是继续打造“昆台情·故事会”品牌,搭建联通八方的立交桥。以贴生活、接地气的方式讲好“昆台故事”,编辑《昆台情故事会》小册子4册,50余位台胞台属倾情讲述了自己的寻亲、创业、生活故事。四是创新举办昆明市台胞台属“学习强国”争当排头兵·勇当学习领头雁知识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于6月17日组织来自全市14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度假)区的42名台胞台属,组成15支代表队伍,举办“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在台胞台属中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持续点燃台胞台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情,让“学习强国”平台成为增进在昆台胞台属“五个认同”的“精神加油站”。五是发挥好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牵线搭桥推荐项目和资源,助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促成云南民族医药产业园等项目在高新区的立项申报,多次参加了高新区和各项目方的洽谈论证会。六是成功举办第18届“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活动,在线下组织70余名两岸青年开展为期6天的参访活动,涉及我市11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的28个涵盖历史文化、产业发展、风景名胜的点位,感受昆明建设“六个春城”取得的积极成效,进一步拓展昆台青年交流内涵,特别是在参访高新区产业发展成效后,促成了2家参访企业“落户”高新区。七是成功举办第四届“山海同云·明月同乡”昆台美食文化节,组织了28家台商参展,策划了“昆台美食推荐官”“昆台美食我来说”“昆台美食文化街”“昆台中华传统文化(非遗)展示月”等系列活动;参与举办了第四届“山海花语·两岸花植设计嘉年华”,组织了统一食品、康师傅食品、旺旺食品等20家台资企业参展,通过举办活动有效助力在昆台商扩大渠道、提升影响,受到广大昆台同胞的一致好评。
4.完善架构,织密对台联谊网络。将“强组织、建网络、交朋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台联架构,对未成立台联组织县(市)区,进行分类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件具备的指导其适时成立台联组织,2023年指导宜良县成立了台联组织。对已成立台联组织的指导其按期开展换届工作,吸纳、充实台联力量,目前正在指导官渡区开展区台联换届筹备有关工作。二是充实台联力量,团结各县市区台联,进一步落实好《市台联台胞台属登记制度》,将有能力、热心台联事业的台胞台属充实到台联中,2023年核查、新登记台胞台属400余户,与40余对两岸婚姻家庭建立友好联系。三是织密联谊网络,联合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台联),各开发(度假)区党群工作部(台联),设“台胞台属联谊服务站”和“台胞台属联谊活动基地”,进一步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目前已设“台胞台属联谊服务站”“台胞台属联谊活动基地”10个。
5.围绕中心,展现参政议政工作新作为。坚持发挥智力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关注民生的“热点问题”、突出台味的“特色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献计出力。2023年,在政协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提交集体提案7件、个人提案8件,《健全细化电商直播经济发展规划 加快昆明电商直播经济发展》被列为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二次全会大会发言,《关于借鉴新加坡经验 推动昆明市园区产业链式集群发展的建议》被列为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书面发言。报送社情民意6篇,《关于学习借鉴“淄博烧烤”经验抓住网络流量促进旅游发展的建议》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关于推进中老昆万铁路沿线旅游发展的建议》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即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纳入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名(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8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27万元,占总收入的98.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9万元,占总收入的1.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20万元,下降1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69万元,下降10.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51万元,下降45.10%。主要原因是:市台联2023年第四季度出现人员变动,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本年度单位减少省台联拨入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6万元,占总支出的82.06%;项目支出51.9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43万元,下降10.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7万元,下降8.81%;项目支出减少12.46万元,下降19.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市台联2023年第四季度出现人员变动,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人,基本支出减少22.97万元;本年度单位压缩项目经费,且减少省台联拨入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12.4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1%。人均人员经费为26.6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为3.0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调研服务工作和联谊活动经费支出14.5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为期15天的2023年昆台美食文化节。鼓励台商转变传统售卖模式,借助电商平台,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举办推介会和各种类型的洽谈,促成企业签约,组织外场活动,直播带货,推广和提升台商美食商品及餐饮品牌在昆明、云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台湾同胞归属感,形成省、市台联及在昆台商的一张文化新名片。做好惠台政策解读,为昆台经济融合精准服务。
(2)宣传经费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微信平台、网站维护等,通过新媒体加强对台胞台属的宣传力度。组织理事开展培训;购买学习资料;召开理事会及组织理事开展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市台联对加强台胞属的宣传。
(3)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4)非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台联2名公益岗位人员2023年度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与上年相比减少30.91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市台联2023年第四季度出现人员变动,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本年度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6%。主要用于: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70.2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6.5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类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5.1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8.7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1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1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0.6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7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23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情况发生。
(2)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8万元,比上年减少3.40万元,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第四季度出现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1人,办公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等相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资产总额38.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8万元,固定资产21.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