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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于1986年7月28日,作为具有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始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是市委、市政府与昆明地区广大台胞台属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始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始终坚持“联谊”、“为台服务”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始终坚持“对台宣传”和“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始终坚持团结带领昆明地区的广大台胞台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并积极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及海外台胞,为率先在全省实现小康社会、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理论基础。采取领导宣讲、专家辅导、专题研学、网络推学等形式,立体式、多维度地组织干部职工、台胞台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组织台胞台属开展学习活动7次,实现万名党员进党校全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上来。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以机关、党支部、理事会、专联会、台胞台属服务站、工作基地和各县(市)区台联为单位,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活动。及时上报在昆台胞台属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反映反响信息28条、“两微一端”围绕学习宣传活动发布信息12条,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和台胞台属不断增强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七一”建党节重温历史主题教育活动,把“为民办实事”实践作为检验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的有效手段,支部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3件,6名在职党员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13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将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制定《市台联2022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方案》《2022年市台联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全覆盖。按照组织程序完成任期届满党组织换届工作,于2022年10月9日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022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讲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对台联谊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市台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市台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内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会、16次党组会、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开展述责述廉4人,在支部换届、组织生活会、干部任免等各种活动节点,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24人次。抓好警示教育。制定《关于开展“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工作会4次,通报学习典型案例3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开设“家风讲堂”4次,开展个人和集体廉政谈话3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宣传思想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召开市台联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2次,排查梳理意识形态的风险隐患,防止出现意识形态事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持续做好台胞台属的思想引领。认真落实《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2年度宣传工作意见》,加强同台胞台属的交流,在台胞台属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台胞台属积极健康、爱国爱党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和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引导台胞台属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2022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组织学习《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和新华社公布的涉台用语,进一步规范涉台用语;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工作,2022年未发生舆情事件。
4.整合资源,强化对台联谊工作抓手。以强化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学习能力。制定《昆明市台胞台属学习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在抓好市台联党员干部、理事、常务理事参与学习强国APP学习的同时,辐射带动各县(市)区台联、台胞台属服务站的积极参与,带领服务对象运用“学习强国”的做法,属全市首创,广泛带动台胞台属参与“学习强国”属全省首创。以深入调研走访为抓手,推动作风建设。制定《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调研工作方案》,以“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大工作调研力度,主要领导带队赴昆明学院和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和工作基地调研60余次,走访台商台企代表、重点服务对象和困难台胞台属70余人次,查找出调研工作力度不够,对台胞台属服务的针对性不强,对县区台联工作指导不够,以及县区台联组织机构不完善、人员结构单一老化、无经费等问题,并着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对台联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陆续修订完善和出台《昆明市台胞台属学习制度》《昆明市台胞台属登记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推动了对台联谊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五是以宣传展示为抓手,营造舆论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台联谊工作的全方位宣传,开通视频号和抖音号,发布微博信息939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11条、视频125个,借助“两微一端”,采用“图、文、剧”方式传播,最大限度提高对外展示和宣传对台联谊工作的效果。
5.突出品牌,强化对台联谊工作平台。举办“山海同云·明月同乡”昆台美食文化节,搭建昆台经贸交流平台。今年9月至10月,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市台联守正创新、克服困难,在线上举办了“山海同云·明月同乡”2022年第三届昆台美食文化节,策划了“昆台美食推荐官”“昆台美食我来说”“昆台美食节台企推荐”“昆台好物投票”等系列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以视频互动、移动端H5、网友投票、评论留言等形成良性互动,在线上发布宣传信息100余条(篇),线上短视频平台话题播放量达135万次,助力18家参展台商扩大渠道、提升影响,受到广大昆台同胞的一致好评。打造“昆台情·故事会”品牌,搭建联通八方的立交桥。以贴生活、接地气的方式讲好“昆台故事”,今年来开展系列活动5次,推出了线上视频20余个,编辑《昆台情故事会》小册子2册,30余位台胞台属倾情讲述了自己的寻亲、创业、生活故事。举办“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搭建昆台青年交流平台。在多次研讨基础上,把因疫情影响停办3年的昆台品牌项目——“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以线上线下的方式重新启动,联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和呈贡区委统战部、台联,依托各县(市)区文旅资源,以“五华周”“盘龙周”“官渡周”“西山周”和“呈贡周”的形式在线上发布宣传视频80余条,活动营造了全市对台联谊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氛围,在台胞台属中反响强烈。
6.创新思路,强化对台联谊工作方法。强化新媒体交流。积极面对疫情影响和台湾当局人为设置障碍,用好用活网络新媒体,打造宣传矩阵,推进对台宣传阵地建设,解决空间局限对昆台交流的影响,拓宽交流的渠道,丰富交流的内容。拓展工作外延。把原有五个“专委会”,提升为“学习宣传”“参政议政”“经济合作”“文化交流”“青年联谊”和“两岸婚姻家庭”等六个专联会,进一步充实新力量、赋予新动能、增加新动力,针对性开展经济、文化、农业、生态、青年联谊等方面的交流活动。培树先进典型。把“交流合作、共同成长与发展”作为推动台商台企和青年台胞台属“树人、立业、成事”的重要路径,为在昆台商台企的发展和青年台胞台属的成长提供服务和帮助。2022年,一名机关干部参评“昆明市最美家庭”,一对两岸婚姻代表当选“全国五好家庭”、一名台胞当选“云南省三八红旗手”、4名台籍青年当选台盟云南省委第十届委员、3名理事作为代表赴京参加台盟中央和全国台联的换届大会。
7.务实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制定实施《市台联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奋力推进昆台融合发展·创一流当标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工作方案》,成立大讨论大竞赛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大讨论大竞赛工作推进情况周汇报制”。多次接受市委第十督导组工作督导、组织召开工作例会20余次,派员参加专题培训班3次、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大讨论活动9次。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献计出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以赴抓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及要求一把手招商的决策部署,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工作方向,在一线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发挥好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牵线搭桥推荐项目和资源,助力高新区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促成云南民族医药产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在高新区的立项申报,多次参加了高新区和各项目实施方的洽谈论证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即: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即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269,545.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9,545.88元,占总收入的96.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4,597.95元,下降4.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4,597.95元,下降7.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压缩项目经费,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减少;单位收到省台联拨入昆台美食节活动经费,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51,800.96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301.05元,占总支出的80.18%;项目支出644,499.91元,占总支出的19.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2,289.55元,下降6.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1,254.54元,增长14.05%;项目支出减少543,544.09元,下降45.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工资变动且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受疫情影响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07,301.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0,431.50元,占基本支出的8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869.55元,占基本支出的10.62%。人均人员经费为291,303.94元,人均公用经费为34,608.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499.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调研服务工作和联谊活动经费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履行政协参加单位职能,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县区台联、政协委员、理事开展调研,提出建议、提案,撰写调研报告,反映社情民意,准备在市政协工作会上的发言材料等,进一步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完成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活动的工作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交流任务及双方往来交流活动。
(2)昆明台资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课题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台资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课题,年度前完成结题验收,抓好提纲拟定、外出调研、报告撰写、咨询论证、修改完善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支出144,499.91元,主要用于用于补助我单位项目中的各项支出:征订报刊杂志、请财务顾问、做财务专项审计、租车费、办公用品、更新办公设备和劳务费。
(4)昆台美食文化节活动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昆台美食节线上活动的策划及宣传,实履行市台联“联谊交流”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经济文化交流,增进在昆台胞台属“五个认同”,促进昆台融合发展。
(5)宣传工作经费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微信平台、网站维护等,通过新媒体加强对台胞台属的宣传力度,组织理事开展培训;购买学习资料;召开理事会及组织理事开展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1,800.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上年相比减少282,289.55元,下降8.22%,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单位压缩项目经费,且本年度单位未开展台胞台属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7,29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8%。主要用于: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22,793.61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94,499.91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类项目支出;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0,0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台资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课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76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9%。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57,827.8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16,936.8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76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0,528.1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4,981.2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6,251.4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9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7,982.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情况发生。
(2)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869.55元,增加18,049.83元,增长6.9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新增昆台少数民族绘画展活动组织策划会议和花植设计嘉年华活动工作会,办公费和会议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资产总额488,611.97元,其中,流动资产176,199.97元,固定资产312,41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208.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07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