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党组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统战部,各处室: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台联党组会研究,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 段 超
主持市台联党组全面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台联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台联系统干部的联系、培养和选拔使用相关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密结合市台联职能职责,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台联的贯彻落实。履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会 长 李为民
主持市台联行政全面工作。按照市台联职能职责,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统战部(台办)工作安排,组织制定落实市台联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昆明市台联章程》,负责昆明市台胞台属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定期不定期召开市台联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统筹带领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做好台联工作,组织完成市台联年度目标任务。履行会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郭敏敏
协助党组书记和会长完成有关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昆台交流联谊和参政议政工作;负责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制定落实市台联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宣传、目标考核、深化改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关财务、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考勤工作;履行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长 李 艳
协助党组书记、会长和副会长完成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依法治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综治维稳、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党组会组织工作;履行秘书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会长、专职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管干部
二级调研员 姚韵梅
三级调研员 韩 洁
四级调研员 万 方
负责指导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党组会和会长办公会交办工作;完成书记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党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