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关于购买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服务的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顺利举办“山海同云”2021(第二届)昆明云台美食文化节,组织、策划昆明云台美食文化节,达到宣传、推广云台两地的特色饮食文化,展示云台特色两地美食,促进云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的目的,昆明市台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服务(目录代码E0802)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主要内容
组织、策划“山海同云”2021(第二届)昆明云台美食文化节。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1年“基层调研服务工作和联谊活动经费”。
五、承接标准
1.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
2.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承办类似活动的相关经验。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组织、策划“山海同云”2021(第二届)昆明云台美食文化节,达到宣传、推广云台两地的特色饮食文化,展示云台特色两地美食,促进云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的目的。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市台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1年8月27日
关于市台联购买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服务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