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关于购买档案服务的
计划
为加强昆明市台联档案管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的要求,顺利通过“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的复查,并对市台联2018至2020年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台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服务(目录代码E20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主要内容
对市台联2018至2020年的档案进行归档整理,通过“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的复查。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
(二)资金来源: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执有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等。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档案服务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市台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