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关于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的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云南省财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市台联财务制度,严格、科学、合理使用财政下拨资金,预防并及时发现问题,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台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目录代码E14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主要内容
对市台联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0.6万元。
(二)资金来源: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执有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审计服务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市台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