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台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主要内容
对市台联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0.5万元。
(二)资金来源: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执有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专项审计服务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