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于1986年7月28日,作为具有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始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是市委、市政府与昆明地区广大台胞台属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始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始终坚持“联谊”、“为台服务”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始终坚持“对台宣传”和“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始终坚持团结带领昆明地区的广大台胞台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并积极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及海外台胞,为率先在全省实现小康社会、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委统战部、市台办的具体指导和关心帮助下,市台联团结带领全市4万余台胞台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能、努力创新工作;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真诚做好服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市台联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昆台交流合作、服务台胞台属、参政议政、课题调研、“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台联机构编制为一个行政编制,单位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现在职人员7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为27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71.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历年结余0.34万,占0.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为271.76万元,历年结余支出0.3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27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135.47万元(含住房公积金预算为6.76万元)占总量的49.91%;公用经费预算为28.15万元,占总量的10.37%;项目预算为107.80万元,占总量的39.72%(其中,历年结余0.34万元均在2016年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0%;公用经费支出2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为27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135.47万元(含住房公积金预算为6.76万元)占总量的49.91%;公用经费预算为28.15万元,占总量的10.37%;项目预算为107.80万元,占总量的39.7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减幅为34.5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比上年减少2.41元,减幅为66.21%;本年因公出国(境)支出4.10万元,比上年增加4.10万元,增幅为100.00%;公务接待费用8.18万,比上年减少4.82万元,减幅为37.0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占3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8万元,占60.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占9.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1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办理一般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0%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2016年公车改革,我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已由车改办收回,另一辆进行报废处置,截止2016年年底我单位已无公务用车编制;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两辆公车相关资产下账手续还未办理批复完成,故车辆资产仍在2016年账面反映,待2017年资产下账批复手续完成后,将在2017年度账面反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
1、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台联)
3、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