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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昆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开展制作昆明市对台工作宣传片《春暖花开》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16-11-02 17:40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昆明市台办拟开展制作昆明市对台工作宣传片《春暖花开》的采购工作,先编制相关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制作昆明市对台工作宣传片《春暖花开》
  二、 采购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三、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四、 预算资金:18万元
  五、 项目基本情况:按照中台办、省委、省台办对扩大涉台
宣传,为宣传和推进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良的区位条件和众多的投资机遇,扩大昆明在台湾岛内的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台湾同胞来昆明旅游观光、投资兴业。我办拟制作宣传片。
  六、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昆明市对台工作经贸交流、交流交
往、青年交流、宣传教育、协调服务、保障关怀。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昆明对台工作。
   七、 项目实施目标要求:做好新媒体、全媒体整合宣传推广
结合昆明对台工作的需求 ,项目要求:20分钟完整版、5分钟精华版、突出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整合资源,加强媒体网络的宣传创新。
   八、 项目承接标准: (一) 需具有3年以上新媒体运营经验及国际化宣传成功案
例,承接过政府类似项目,并与国外媒体(平台)有长期稳定的宣传合作关系;具有较好知名度和企业实力;
 (二) 熟悉昆明对台工作现状,能够结合昆明对台工作需求
设置可行性方案;
 (三) 承接单位需要有全媒体宣传资源、在内容采编、资源
复用、整合发布方面具有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能够具备微电影、纪录片拍摄、制作和传播推广(需要在台湾岛内媒体播放宣传)的能力;
 (四) 承接单位需要具备收集、整合、分析客户数据能力,
提供精准分析报告;
 (五) 承接单位需要具备有可靠良好的资源状况,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快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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